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0-12-30 11:14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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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济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宣传重点和工作要求。同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了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网络学法落实到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我局组织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时注册、学习并参加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均统一安排补考,做到应考尽考,确保成绩合格。

二是积极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工作,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支部会议上分别组织观看了民法典公开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今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利用“12·4”宪法宣传日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进行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详细讲解了宪法和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和重大意义。并组织执法人员,上街设立法制宣传台,当场解答群众询问,宣传相关交通法规,提高了与广大车主和市民对交通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法治宣传,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思想认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明确加强法治宣传是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长效机制,要在学习中知法、懂法,保护合法的权益,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学习宣传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作出新贡献。


  



(局政策法规科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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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