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交运[2022]38号)要求,济宁市不再实施每两年一次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周期性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明确以下二点事项,一是诚信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不再进行继续教育;二是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将确定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教育和管理,在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后,恢复为合格等级。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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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