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2022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3-13 17:23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东五里营路

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交通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

法定代表人:卜闽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127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213XL

二、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东五里营路。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山东省、济宁市编委批准设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交通行业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

第七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济宁市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培训费、鉴定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2008年3月11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22年,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市局总体工作部署安排,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统领,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考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在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获得较好等次,学校党支部保持“五星级党支部”称号,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制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学校党支部认真落实 “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了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努力建设学习型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2、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要求,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支委会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党员签订了《党员不信教承诺书》,要求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不信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行为。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支委会4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研究制定了学校党支部《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22年任务安排》。开展了廉政谈话,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收看专题警示片等形式,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拒腐抗变能力,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

4、党建工作情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扩大会议14次,主题党日14次,上党课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活动情况及时上传灯塔山东e支部。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在完成集中学习任务的同时,督促大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自觉主动学习,把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引导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在党建工作中,学校党支部重视班子自身建设,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顺利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5、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我们牢牢把握党建统领这根主线,以强化党建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推进党建、业务融合互促,无论是在考试服务、安全生产,还是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推动干部职工以新思想、新作风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以钉钉子精神做好考试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兢兢业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做好从业资格证和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考试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协助完成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考试138场,共计6512人次;其中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9场151人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47场1868人次、出租汽车驾驶员68场3186人次、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场1307人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考场规范化建设,新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增加了5G信号屏蔽设备。二是安排专业人员全力做好考场设施设备维护工作,每次考试前,对考试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强与交通部职业资格中心考试平台沟通协调,确保考试系统正常运行;四是聘请微机网络专业人员跟随考试技术服务,及时排除软硬件故障。五是安排工作人员维持考场外考生秩序,积极配合监考人员做好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坚持领导带班防疫值班制度,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每天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在学校大门口防疫值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防控工作要求,严格管控校园进出人员,督促考生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情况,测量体温,要求值班人员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制定了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频次做核酸检测,按照要求对公共场所和微机严格消毒,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发展。根据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文件要求,组织校安委会成员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疏通学校排水管网;对自来水管道漏水进行排查维修,排除了漏水侵蚀公寓楼地基的隐患;对校园配电线路进行检查清理,确保用电安全;对倾斜的西边围墙进行了维修加固;多次联系洸府河景观工程施工单位新建了校园东围墙200余米,维修了校园大门,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4、坚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抓好文明服务规范教育,大力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按照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作了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栏,开展了四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者服务、文明创建等活动;认真做好创城包保路段值班工作,引导车辆文明停放,劝导逆行、不戴头盔等不文明出行行为,捡拾垃圾,宣传文明创建相关知识;为候考室安装了空调,对候考室座椅等设施进行维护,认真做好校园内卫生清洁工作,优化考试环境,尽力为考试人员营造文明、和谐、便民的校园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学习,制作了民法典宣传栏,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和民法典专项答题活动;加强保密法和保密知识学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组织收看庭审案例,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2023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市局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努力克服困难和不足,坚持底线思维,守好一排底线,全力做好考试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和“两类人员”安全考试。同时,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改革。

四、单位重大信息

机构编制26人,单位实有在编人员17人:

卜闽、马景东、孔波、魏朝臣、王孔和、张建国、王冰、闫莉、余鹏、黄鲲鹏、高国亮、王奕、姚慧、高玲玲、祁惠来、黄凯、张磊。


网站标识码:3708000012

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