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恒赴邹城市检查指导“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1-28 11:40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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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恒赴邹城市检查指导“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邹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李局长实地检查了S319道路安防设施、超限超载监控平台、邹城安畅物流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治超站现场执法检查情况。随后对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听取邹城市关于“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后,对大家所作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同时,李局长要求,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1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重点时段具体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强化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重点围绕分级分类持续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春节前要进行1次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要有照片、签字等。三要强化隐患治理。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乡镇(街道)全覆盖。突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交通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围绕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四要强化执法检查。要把确保“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作为执法的首要任务,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专项执法、异地执法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船、超载超员运输、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班线客车站外违规上下客、“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隐患大、风险等级高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高效精准执法,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供稿:局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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