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
我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二)项整改任务(预拌混凝土等行业“自流黑”问题突出)已整改完成,现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济宁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第八(二)项问题:预拌混凝土等行业“自流黑”问题突出,济宁高新区济宁超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无手续储油罐及加油装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要求,印发《济宁市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召开了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全市企业自备油罐及加油装置。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济宁市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对本辖区企业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情况进行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检查发现的济宁超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宁筑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均已完成整改,相关无手续储油罐及加油装置分别于2024年11月8日、18日、20日拆除完毕,属地政府对相关企业采取了约谈负责人、行政拘留相关人员等措施。
2025年12月24日,市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济宁高新区济宁超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无手续储油罐及加油装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验收。经现场查验,3家企业无手续储油罐及加油装置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拆除,认真进行了整改,符合销号标准。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超帅
联系电话:0537-2357660
联系地址: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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