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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四化管理活动工作简报(第4期)--最美交通人(八)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卢刚同志事迹

发布日期: 2015-03-03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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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管理、“两保两树”活动和行业文明建设

工作简报

第4期

(总第51期)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                  2015年3月3日

最美交通人(八)

——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卢刚同志事迹

    卢刚同志现任济宁市高速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他自进公路系统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勤奋努力,默默奉献。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公路系统‘十一五’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公路系统安全保畅工作先进个人、“济宁市新长征突击手”、“济宁市优秀共产党员”、 “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2012年8月,卢刚同志服从组织安排,被选派到济宁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作为多年来一直从事党务政工工作的干部,走到路政管理岗位上,针对专业知识缺乏、业务工作经验少,特别是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多、应急处理事情多的实际,他不断刻苦地学习,自我加压,6天6夜吃住在单位、到一线,钻业务,研专业,学法律,习实践,摸情况,清思路,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高速路政管理工作之中。在他的带领下,济宁路政大队率先在全省公路系统推广“通行状况定期通报”、“重要路段定时研判”制度,实施“路政交警联动”、“路政养护协同”巡查机制,依法依规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强力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目前济宁高速路政大队所管辖的高速公路段连续900多天安全畅通,没有出现一起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责任事故。

    从2012年10月起,国家首次实施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政策,为有效应对交通高峰,避免交通堵塞,确保安全畅通,在整个假期期间,卢刚和队员们始终坚守在第一线,没有休过一天假,推出“工作情况日报、包保责任路段、定期督查督办”的工作模式,管辖路段没有发生大面积、长距离堵车事件,受到了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安监、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2013年11月7日,济宁出现大雾恶劣天气,在日兰高速公路K253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9辆大货车连环相撞。作为大队长的卢刚火速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施救,仅仅用了6个小时的时间,便使事发路段恢复了通行。2014年8月3日凌晨1时左右,途经日兰高速公路一辆载有20吨甲醇的大型危化品运输货车发生侧翻,如处置不当,甲醇随时会引起燃烧爆炸,卢刚冒着生命危险,与路政执法人员始终坚守在现场,对车辆展开营救,对其他车辆进行防控,整整在路上站了10个小时,他一口水没喝,一点食物未进,一直到上午11点才处理完毕。由于事故处置迅速得当,避免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严重缺水和过度劳累,致使他肾结石复发,住进了医院。像这样冒着生命危险处置交通事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对他来说是常有的事。家人、亲友都劝他,没必要这样拼命干,有了事故让队员上就行,他却回复一句话:“谁让咱在这个岗位上呢,谁让咱是党员干部呢,在其岗就要谋其政、有作为,是党员就要冲向前、作表率”。

    在工作实践中,他勇于改革,敢于探索,善于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目标细化、任务量化、限时办结、考核问效”图版公示法在全市公路路政工作予以推广。高速路政管理牵涉到非公路标志许可和审批、路政事案处理和处罚等事项,虽是一个小单位,但也有不小的权力,也成为一些不法之人的目标。有一次,一家做广告的企业找到卢刚,提出给他个人一部分钱通融通融,剩余的广告设施费用不想再缴了,被他严正拒绝,后来这个企业看金钱引诱不通,便采取不法手段进行威胁,但他始终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最终那家企业把该交的钱一分没少的交了上来。在生活中,他又是一个讲感情的人,只要自己的队员或亲属病了,他都要带领班子成员前去探望,有困难了,他都要想方设法的帮助支持;每年春节、中秋节等节日,他都把值班带班的事情排给自己、坚守一线,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而是让其他同志与家人团聚,赢得职工群众的高度赞扬。

    怀揣“为公路事业献青春”的梦想,卢刚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公路改革发展实践之中,彰显了公路人的优秀品格和良好形象,振兴交通,献身公路是他今生无悔的选择,是我们身边的“最美交通人”。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              责任编辑:陈晓红

编辑: 田  蕊                     E-mail:trjnjt@126.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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