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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8 18:5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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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济宁交运集团、市公共汽车公司:
    现将《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5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信访基础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切实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根据市信访局有关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信访法规制度各项规定,对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要求不严、作风不实、工作不规范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和全面整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各类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程序性和实体性两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改进作风、落实责任的自觉性,不断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效率和信访公信力,全力确保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围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环节,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受理环节
    不规范问题主要集中于“受理范围过宽、未作受理告知、主送交办不准”。一是信访事项受理审查不严、受理范围过宽,将已经或依法应当递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纳入信访渠道;二是信访事项未按期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三是有权处理机关未出具书面受理告知或不予受理告知,或超过办理期限未出具延期办理告知;四是应有本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推报到上级机关受理。
    (二)办理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主体不合适、工作不扎实、方法不细致”。一是办理机关未经满查核实即作出处理,不与信访人见面、不听取信访人陈述、不作调查核实或向其他方部了解情况,草率答复,甚至搞假汇报;二是办理过程重程序、轻实体,重稳控、轻化解,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不到位等。
    (三)答复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答复时限超期、答复格式随意、答答复内容马虎、答复依据不准、答复意见悬空”。一是未按期出具答复意见;二是答复格式不符合公文体例和行文规则,来明确告知复查复核权利;三是答复内容简单、事实不清、逻辑混乱,引用政策法规依据不准确,不正面回应诉求,或避重就轻作选择性答复,甚至弄虚作假、糊弄群众;四是对重复信访人提出新的诉求,用原答复意见敷衍应付;五是将办理报告内容原文照搬至答复意见;六是答复意见迟迟不落实,卡在“最后一公里”等。
    (四)送达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未送、代送、假送”。一是有权处理机关末履行答复意见书送达职责,不告知或仅口头告知视为送达、通知信访人来领取;二是信访部门代替或帮助有权处理部门送达处理意见书,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拒收后,造成送达责任不明确、送达不到位;三是送达人员缺乏责任心,一送了之、不履行签收手续,或不征求信访人意见而代签“满意”,甚至假冒信访人签收、作出满意度评价等。
    (五)信息录入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录入率不高、覆盖范围不广、录入内容不全”。一是信访信息系统中信访事项录入率不高,数据不合,与上报统计数据信息不对称;录入不及时,录入内容过于简单、资料不全,登记项目乱选乱填,甚至该登记的信访事项不录入系统;二是信访信息系统覆盖范围不广,未达到信访形式全覆盖、工作过程全覆盖、工作范围全覆盖和数据资源关联共享的要求等。
    (六)复查复核工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一是对复查复核的认识存在误区、信访答复不规范,部分信访件不应出具答复意见书,而应出具告知书;二是一经出具答复意见书,需受理后再做决定,而不应直接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三是复查受理、办理程序不规范;四是复查意见书格式不规范。
    (七)“阳光信访”操作环节
    不规范问题集中于“使用不熟练、操作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没有安装系统,或安装后没有使用,存在来访不录入系统的问题,系统应用停留在办理转送、交办上;二是系统操作不熟练,来访内容填写不详实、不规范,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七步走”流程图操作,答复意见书不规范、一次信访事项多次答复、账户混用等。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5月25日至8月20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5月25日-5月31日)
    5月25日开始,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信访基础业务不规范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基础业务专项整治工作。
    (二)对照检查(6月1日至6月15日)
    各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登记、接转、承办的全部信访事项进行逐一筛查,对照整治重点中的七个方面内容,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作工作台帐,列出问题清单。对2014年以前登记受理、目前仍未化解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摸底范围。排查摸底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信访事项和问题突出的领域,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实地督查、听取信访人意见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查摆,切实把问题找准打实、找具体,对查摆出的问题和瑕疵信访件进行全面汇总,分门别类,尤其要理清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发生的问题,每个问题都要找出典型案(事)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整改落实(6月16日至7月15日)
    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研究下步工作措施,逐一纠正。要强化对信访业务流转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对发现问题涉及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及时提醒告诫,问题屡纠不改,要严肃问责。要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稳控得住、处置得好。7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要对专攻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四)督导验收(7月16日至8月20日)
    7月16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将做好市信访局专项督导工作,并配合信访部门通过网上抽查,实地督查、明察暗访、可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市直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及时查找发现问题,督促抓好进一步整改。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15年度济宁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督查指标体系》,进行工作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李效忠副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及市直交通运输系统信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信访基础业务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鲁士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推进和具体业务指导协调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抓亲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倒逼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建立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制度,根据阶段时间安排,及时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局规范信访基础业务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严格落实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终督查内容,对不重视、不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应进行整改纠正的问题而未进行,或在工作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导致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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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