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长会议强调-认真贯彻治超“新规” 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全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长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治超“新规” 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10月13日上午,全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长会议召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效忠出席会议并就治超“新规”实施后的治超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要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建立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示,迅速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二是依法履职,严格按照上级新的文件和规定开展联合治超工作,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常态化的联合执法体制。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明执法纪律,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新闻宣传,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执法站点、重点路段进行全程监控,大力提升交通执法智能化水平。
会上,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支队长李连元对全市交通运输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大队长认真分析了当前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