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3-09 11:42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

建设地点:枣庄市、济宁市和菏泽市

    项目概要:项目包括主线和2条连接线(京台高速微山县城连接线和微山至枣菏高速坝上连接线)。主线全长177.578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米。京台高速改扩建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由双向四车道扩宽改造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主线起自京台高速K583+500,滕州互通以北,新建滕州北枢纽互通,终于菏泽市以南东姚亨寨,日兰高速牡丹互通与曹州服务区之间,与日兰高速衔接。京台高速微山县城连接线全长9.2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7米,包含京台高速微山互通。

    项目主线估算总金额142.22亿元。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8008.88万元,建安费95.82亿元,其中南四湖特大桥建安费12.64亿元;微山至枣菏高速坝上连接线专项资金费用3.5亿元,计入推荐方案新增加费用;京台高速至微山县城连接线估算总金额5.54亿元,京台高速改扩建段估算总金额12.79亿元,一并纳入推荐方案总造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涛、马亚

联系电话:0531-89251386

传真:0531-892513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冉

联系电话:010-84271301

传真:010-84273807

e-mail:huanbaozixun123@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主要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以工程可研方案为对象,结合工程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及反馈公众意见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将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二次公示。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七、公告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

网站标识码:3708000012

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