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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8-02 16:57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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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起自宁阳县石屋村东,设枢纽立交与京台高速联接,起点桩号K0+000,向西经朝东庄南,继续西至伏山北,而后沿瓦日铁路南侧布线,经穂山北,继续沿瓦日铁路西行,至裴寨村北,转向西南布线,至解家庄南入东平湖滞洪区,于四柳树村北上跨京杭运河,至后码头村北出东平湖滞洪区并跨越梁济运河;继续西行,经馆里村南、李阁村北,西行于梁山火车站北上跨京九铁路后转向西北,经后郭庄西,至于楼村西跨黄河东堤后到达鲁豫界,与台辉高速豫鲁界至范县段相接,终点桩号K113+306.259。路线全长113.306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6年5月24日和5月25日分别在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taian.gov.cn)和济宁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jnjt.gov.cn/)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本次评价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1)工程概要

本项目路线全长113.306km,其中宁阳县境内41.240km,东平县境内29.456km,汶上县境内7.114km,梁山县境内35.496km。

项目起点~主线收费站(K0+000~K109+670)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主线收费站~终点(K109+670~K113+306)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

路基土石方1128.59万m3;路基路面排水769.1 m3;路面1427.489km2;特大桥24897m/2座、大桥2418m/15座、中桥986m/16座、小桥401m/21座;涵洞113道;互通立交7座(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5座);分离立交19座;通道166座;天桥6座;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中心2处;永久占地771.092hm2(占用老路50.013hm2、新增用地721.079hm2);临时用地527.8hm2

工程总工期约36个月,投资约983545.8万元。

2)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中“国省干线改造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

a.项目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灰土搅拌及混凝土拌合作业,沥青的熬制、拌合,材料的运输和堆放,路面铺浇沥青的烟气,施工过程中挖掘、凿岩、打桩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的污染物为CO、NO2、TSP、THC。

措施: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置位置下风向300m范围内不得有村庄、学校、卫生院等敏感点;近居民区路面施工时,通过加快沥青铺设进度、减少沥青制备装置现场停留时间等,减轻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b.营运期汽车排放的尾气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以吸收尾气,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环境

a.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排放、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施工产生的污水,此外,堆放在水体附近的施工材料由于管理不慎被径流冲刷或由于吹风起尘进入水体,也将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临时施工营地内设置旱厕,与当地农户协商,及时进行清理并用作农肥;设立临时洗漱间,废水集中收集,并全部用于地表抑尘喷洒,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地表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可避免和减缓桥梁施工对水体的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b.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沿线服务管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路(桥)面径流污水。

项目服务区和停车区设置有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经处理之后,回用于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各跨河桥梁两侧建有导流槽,将桥面径流引入桥梁两端的路基排水沟内,不直接排入跨越河流中。

③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机械加装减振基座;近居民区线路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昼间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运输线路尽可能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主要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本项目主要采取以声屏障为主的降噪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动植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施工期,项目占地范围内原有的各种土地利用将发生根本变化,原有的部分耕地、林地等将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公路路面和桥涵等。施工期对陆生生物有一定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物物种都是当地周边常见的普通植物,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甚微。

项目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占用土地,使动物迁移受阻,公路沿线的生物也将受到交通噪声和机车废气的污染。项目占地对沿线耕地、林地等都会产生影响,但均不影响沿线当地的农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构成中的比例和地位。

本项目在严格执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营运期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及景观协调措施之后,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路线布设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风险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生态、声、水、空气环境及环境风险等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5)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文涛

电 话:0531-68971973   邮箱: qljtgcjsb@163.com

(6)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人:段老师

电话:18560115660

邮箱:1054271394@qq.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9)公示时间

自2016年8月2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网站标识码:3708000012

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