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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4-18 08:03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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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转变交通运输部门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交通运输事业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年度计划投资7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6亿元,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计划目标。

(一)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速度快。一是5个项目年内竣工通车。圣源大道提升工程于8月20日提前竣工通车。总长106公里的济宁城区“大二环”年内实现全线贯通,比原计划提前半年竣工通车。其中,东二环工程于10月10日竣工通车,工程主体完工和竣工通车均比计划提前了40天,该项目当年动议、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当年竣工,实现了工程建设的“短、平、快”;北二环西延工程经过4个多月的奋战,于10月17日竣工通车,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完工;西二环提前完工。泗河综合开发示范段道路全长27.1公里、总投资1.6亿元,已于11月30日交工验收、竣工通车。二是6个在建项目提速推进。枣菏跨湖高速公路、董梁高速公路、济宁大道西延、环湖大道东线(微山段)、西外环道路大修、韩庄复线船闸等工程项目正按计划实施,提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是5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日兰高速曲阜东互通立交、济徐高速太白湖互通立交工程、环湖大道东线工程(太白湖新区段)和京杭运河“三改二”、湖西航道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四是2个前期项目加快办理。济宁新机场高速公路取得省厅行业审查意见,与山东高速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已完成省级、国家级PPP入库审查,前期工作正按计划推进。4个重点交通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顺利,涉及总投资82亿元,成为市级落地最早、投资最大、推进最快的PPP项目。

(二)交通服务保障工程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印发《“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已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42公里、大中修养护460公里,全面完成任城、兖州、微山、鱼台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实现农村公路网化全市覆盖。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济宁公交集团在公交一卡通升级改造基础上,9月1日实现了与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济宁交运集团旗下所有公交车全部实行扫码支付。目前全市乡镇驻地通公交达100%、行政村公交站点覆盖率达96.2%。

(三)行业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市级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办结率达到100%。加大出租客运市场监管力度,济宁城区共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车辆350辆。坚持不懈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全市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4.07万辆,卸载货物42万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发现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线索10个,均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圆满完成“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央视中秋晚会”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任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交通运输结构得到新优化。运输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市营运机动车已发展到12.8万辆。济宁曲阜机场目前执飞航线已达16条、通航城市25个,年旅客吞吐量破百万大关。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城市重点支撑项目建设,物流快递产业园建设顺利,总投资10亿元的上海中通快递鲁西南分拨中心及中通商业山东总部落户济宁高新区。海天物流二期工程实现投入运营。加强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工作,目前全市共淘汰国Ⅲ运输车辆8077辆,安装DPF装置1219辆,排放达标率96.7%,位居全省前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抓年度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制度建设。按照《交通运输“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2018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普法办《关于“七五”普法期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及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在实现全员普法、构建交通公共普法体系的基础上,把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科室、执法人员身上,实现了交通运输普法责任的精细化。

(二)抓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印发了《济宁市“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超过公路隧道或桥梁标明限载标准的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的通知、《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保证了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二是做好各级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参与会签了《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备案审查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等省市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全年共计组织会签各类规范性文件约为50余件。三是做好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市人大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做好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人员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提出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意见后,报市政府有关机构并进行公示。目前,涉及交通运输有关内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济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建议废止了《济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5件涉及交通运输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交通运输“三项制度”建设。按照《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交通运输三项制度”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举措,2018年全年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384件,在济宁城区共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车辆350辆。同时,坚持“交通运输三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切实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制定了交通运输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程序规定。交通运输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局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确保交通运输工作重大决策内容、程序均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参与重要决策论证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重要交通运输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法律顾问队伍有关人员全面参与并提供法律服务。

(三)建立交通运输工作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制定下发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个责任清单,与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严格了责任担当。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与我局共同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种监督方式对“三重一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督查,确保了各项党政决策落实到位。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港航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30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等13个职能科室,2个局属事业单位,对港航、公路系统进行行政执法业务指导,2018年分别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宁市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等12个港航执法单位签订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转变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职能,着力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责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不断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基本职能、领导分工、权力清单以及办事流程,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坚持每周由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的督导活动。全年共督查14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48期,通报各类隐形问题35余件次。三是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监督约束。设立了济宁市交通运输监控中心,抽调各系统专业人员20名,对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和治超工作进行实行24小时远程监控。目前,各县市区已对接信号源62处,对重点执法路段,重点执法场景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纠正,进一步促进了廉洁公正执法,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新机制。

(二)认真接受上级领导监督。坚持把各级领导的监督作为严格执法的动力,虚心听取上级领导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年来,通过各级领导监督,全市交通系统共纠正5起执法不到位、随意性强的现象和问题。

(三)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各执法单位普遍设立了监督台、意见簿(箱)、举报电话、信访室,从社会各个层面聘请了100多名交通执法义务监督员,开通交通服务咨询热线,并建立了领导每月公开接访日、社会评议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各类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4000余份,走访企业、个体业户等600多家,征求意见、建议5类1500多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现场办公、现场研究解决,并限时答复、限时处理;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建立“一单两库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不断规范交通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畅通信访渠道,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信访积案集中化解行动,建立完善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规范化信访维稳工作程序和制度。一是规范接访处访程序。借助“阳光信访系统”建立健全了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和承办制度、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制度、信访事项转送和交办制度、信访事项答复和告知制度、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做到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要求所有信访事项严格按规定时限结案,使群众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减少越级上访、重信重访。三是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了每周五上午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设立了独立的信访接待室,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处理方案,并亲自督办。2018年所有的来访、来信及网络、电话咨询、投诉件均有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待和批示,做到了信访事项领导接、处访全覆盖。2018年,共组织排查社会矛盾80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次,500余人次。其中群众来访15件次,300余人次;群众来信2件次,200余人次,网络信访4件,4人次。信访事项按期结案和答复率达到了100%。共处置办理各类网络、电话舆情信息232件,其中人民网网民留言4件;济宁新闻网网络问政数227件。市长公开电话投诉52件。交通服务热线共计受理各类来电7871件,其中信息咨询7629件,投诉举报229件,意见建议13件。全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全年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信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信访事项和舆情负面炒作现象。

(二)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能力。对于涉及交通运输内容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凡涉及交通运输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下属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都亲自到庭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把好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化解了矛盾,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三)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了《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方案》,坚持重大决策前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使各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七、全面提高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注重交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严格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依法依规教育。2018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济宁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等文件,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三项活动,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党纪在我心中”、“做合格党员”征文和“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等答题活动。特别是在“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中,我局组织竞赛活动6期,在48天的竞赛活动中,党员共答题34237人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二是做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4月24日召开的“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普法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以宪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局党组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落实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较好地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确保推选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对持行政执法证件的一线执法人员,严把“四个关口”。一是坚持把好入口关。明确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各执法机构的编制余缺和人员结构情况,规定执法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坚持逢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原则,严格依据标准及法定程序。二是坚持把好培训关。建立了严格的“三前”培训制度,即新招聘人员上岗前、调换人员工作前、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施前,都要进行认真的培训,坚决做到未经培训不上岗、业务不精不上岗、未有承诺不上岗。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共组织2000余名交通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及本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邀请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学院专家、市政府法制办领导3人次。三是坚持把好管理关。认真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全市交通执法单位正规化达标率已达98%。建立了全市交通执法人员数据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质管理,每年对执法人员持证资格进行一次严格审查,调岗进入或新聘加入执法队伍的进行严格考核、慎重发证,不在一线执法的交回执法证,一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四是坚持把好联合执法关。整合内部执法资源,推行联合执法,凡上路执法的队伍均由交通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管理机构予以配合,确保了一支队伍上路,一个窗口处罚,有效防止了公路、水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八、交通运输工作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把普法教育、以法治理作为交通基础工程来抓,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经常听取法治交通建设工作汇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行政专题会,将法治交通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县级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督查暂行办法》,其中涉及行政执法检查标准7类,20项督查扣分内容。交通运输督导检查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加强了对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督导的力度。根据市委督查室通知要求,组织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活动,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交通运输法制机构建设。加大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配法律素养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了交通运输法制队伍中,提高了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2019年,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努力使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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