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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K18+500至K55+000段施工船舶变更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6-28 17:29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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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

“三改二”工程K18+500至K55+000段施工船舶变更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的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项目,7月上旬将在K18+500至K55+000段增加施工船舶。为保障施工和过往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船舶

太白湖区济宁大道京杭运河桥下游2.7公里(K18+500),至微山南阳镇下游京杭运河(东线)与复兴河(湖区航道)交汇处上游约5.2公里(K55+000)段。

现有12艘施工船舶为:鲁济宁浚0086、鲁济宁浚0078、徐航工01、兴万信机5058、鲁济宁浚0046、鲁济宁宿0007、鲁济宁工0059、湘安乡浚0028、木渎疏浚1号、银河机888、苏盐城货082366、苏顺畅268。

新增4艘船舶为:鑫岳华019、苏盐城工508、靖航工18号、鲁济宁浚0004。

二、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须在施工水域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警戒船舶,施工船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显示灯光、信号,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2、过往船舶驶经施工水域时,要第一时间与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船舶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严格按规定选择航路和鸣放声号,切忌盲目航行和避让。驶经施工船舶所处水域或其他航行条件受限水域时,禁止对驶、追越、并列行驶和随意停泊。

3、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施工期间行业安全监管,确保过往船舶及施工安全。

4、其它事项仍按《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K18+500至K55+000段疏浚施工》(鲁宁海航通[2018]21号)及《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K18+500至K55+000及K55+000至K70+000段施工船舶变更的通告》(济交航通〔2019〕9号)相关要求执行。

5、如遇事项变更,将另行通告。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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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