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实施信用交通建设助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

发布日期: 2024-04-01 09:04 信息来源: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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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省、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信用建设已成为完善交通运输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近年来,邹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信用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信用+”建设,围绕“改革攻坚纵深突破”的发展思路,全面深化信用交通建设,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营造守法守信社会氛围,促进良性循环,有力推动了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提升。

一、“信用+普法宣传”,营造信用交通浓厚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前一步、积极作为,深入辖区230余家交通工程重点项目、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客货运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式普法,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先送法”,营造了良好的守法氛围。针对执法堵点、难点及群众投诉举报较为频繁的执法领域,坚持“执法边普法”,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执法案例警示、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同时,结合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广范围法律法规宣传6次,在汽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张贴海报350余幅,悬挂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利用城乡公交及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500余小时,进一步提升行政相对人法治素养和守法经营意识,着力解决因其不懂法而违法问题。

二、“信用+超限治理”,提升执法温度和效能。积极探索执法工作新方法、新模式,通过“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平台短信通知,及时对行政相对人及企业进行提醒,彰显人性化执法理念,加速传统执法向智能化、精准化、多元化转变。在短信通知无果、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前,执法人员前去当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及企业负责人,在处罚决定送达当日、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10日内、催告书送达当日,分四次以平台短信形式,将执法办案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政处罚决定后果等内容发送给当事人,使当事人能够明白法律规定,知晓违法后果,理解执法工作,履行处罚决定,成功办结超限检测技术监控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案件350余件。同时做实激励性“加法”,对诚实守信行为行政相对人或企业,大队案件处理科详细记录其信息,对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内容,实行优先办理政策。

三、“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发展。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后,将处罚信息与信用惩戒挂钩,及时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通过信用平台的违法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行为实行惩戒,挂钩企业信用记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深化“管家式”服务,创新推出“处罚即告知、到期即提醒、需要即帮助”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用修复工作。一是处罚即告知,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在实施“两书同达”的基础上,增加《信用修复工作说明书》,让企业“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实现处罚与修复同步,让企业更好的知晓、理解并享受信用修复的政策措施;二是到期即提醒,依托每月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及“信用中国”公示情况,在最低公示期满后及时提醒失信企业办理信用修复;三是需要即帮助,根据信用修复要求,梳理所需材料并列出清单,通过致电、发函等举措随时解决信用修复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保证企业信用修复的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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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