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执法行动
为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水路、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8月22日,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山东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各类涉客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涉客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信息化筛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结合暑期客流特点,广泛收集跨区域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有针对性深入重点区域实地摸排。梳理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优化执法力量部署,采取定点执法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出租客运、水上渡运等违法行为。
强化区域协作,维护重点区域交通运输秩序。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筹推进集中执法行动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同向发力,突出省界、市界、县界跨区域执法协作,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抽调精干力量参加集中执法行动。区域间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及时归集共享跨区域违法线索,有效增加了执法覆盖面。依托指挥协调体系,发挥联合作战优势,在轨迹监控、协查协办、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协作机制,确保了行动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开展联合执法,多部门协同进行集中行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主动联合公安交警、文化旅游等执法部门,多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明确具体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有效解决执法边界性、局限性、瓶颈性问题,加大对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凝聚部门执法合力,提升案件查处成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
加强执法督察,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支队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和督察活动,深入执法一线实施督导检查,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和公正文明并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做好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执法+普法”“执法+服务”,教育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运营,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乘非法车船,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集中行动首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人次,执法车船53辆(艘)次,检查各类车船721辆(艘),查处各类违法运输行为18起,其中道路客运3起、出租客运10起、水路运输5起,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以全市集中活动和局部重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多区域协作执法,持续营造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