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评价结论予以公告,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见附件)的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是否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意见反馈的方式
(1)反馈方式:您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2)反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三、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 勇 联系电话:15550710035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印定坤 联系电话:010-57802686
附件1:《济宁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结论.pdf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